深圳拟立法完善“地下世界”开发 地下空间可按公共通道用途出让

南方网讯 为了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升城市整体防护和综合承载能力,深圳拟启动《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工作。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在官网发布通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地下空间基础调查是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重要前提。为此,征求意见稿从两个层面明确了地下空间基础调查工作的职责和分工。

此外,城乡规划是引导和规范土地开发活动的重要法律制度,征求意见稿将地下空间规划内容纳入城乡规划编制范围,是有序合理利用地下空间的法定保障。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分区规划、重点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法定图则以及其他专项规划。

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地下建设用地协议出让的情形,明确了需要穿越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或连接两宗已设定产权用地的地下公共连通空间,可以按照公共通道用途出让,且允许配建不超过通道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二十的经营性建筑。

当前,深圳市地下工程和设施之间横向不连通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地下空间的整体使用效能。为此,征求意见稿明确,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地区专项规划须对地下空间的互连互通作出具体规定。

南方日报记者 陈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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