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酒家集团粮丰园(茂名)食品有限公司向湛江海关递交了一份退税申请,获批退还进口关税近5万元,这是该关受理的首票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退税业务。
据悉,11月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2020年第41号),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已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依企业申请予以退还。
据了解,广州酒家集团粮丰园(茂名)食品有限公司在今年6月出口一批低糖白莲蓉馅料,外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经营困难,单方面拒收该批货物,导致该公司不得不于9月27日向海关申报原状复运进口,并且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税费。在退税的利好政策出台后,该公司第一时间享受到了这一利好政策,“海关能够急企业之所急,政策宣讲详实到位,办事高效、流程快捷,真正减轻了我们企业的税收负担!”粮丰园(茂名)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高兴地说道。
为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出口退运的退税申请,湛江海关积极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及时向企业宣传政策,指定专人专岗为符合条件的已征税退运货物办理退税手续,进一步提升企业便利感受,切实解决外贸企业难题,确保疫情期间的利好税收政策顺利落地,做到应享尽享,努力做好各项稳外贸工作。
截至目前,该关已为两批次货物办理了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退税,合计9.08万元。
湛江海关温馨提示:凡符合《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2020年第41号)要求的相关出口企业均可申请办理退税,具体情况可致电海关12360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南方日报记者 刘稳 通讯员 张宸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