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广州最新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租金标准。通知明确,双特困家庭或政府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按优惠租金计租。优惠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元。
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原按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过渡期内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的相关比例计租。
参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广州市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过渡期内公房成本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5元。
在最新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中,广州公布了123套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每套公租房租金价格不一。其中,荔湾区郭村小区租金标准为25元每平方米每月;白云区金沙洲花园电梯楼租金标准为21元每平方米每月,楼梯楼租金标准为19元每平方米每月;黄埔区果园五路9号租金则为13元每平方米每月。
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新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施之日止。《广州市物价局关于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复函》《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2017版)的通知》同时废止。
南方日报记者 宾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