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反催收”新闻追踪
3日,南方日报、南方+的《起底“反催收”》深度报道,让处于灰色地带的“反催收”浮出水面,引发广泛关注。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纷纷表示,这是当下各家银行、网贷、消费金融等机构共同面对的困境,“反催收”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金融秩序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而反催收出现的原因、产业链形成后的影响,则成了学界和法律界讨论的焦点。
声音▶▷
借贷风险后移集中在还款和催收环节
“我就不还了,利息太高了。”深圳一家电催公司催收员魏小姐向记者引述近日发生的“反催收”人士言论,该客户在进入“反催收”群学习后,向公司提出申请最低减免息费。由于未获得同意,就在“聚投诉网”上恶意投诉。
某金融科技公司在2019年12月初,也遭遇“反催收”事件。“有‘反催收’人士在网站上发帖造谣公司退还利息,呼吁债务人抓紧窗口期退款。”该公司负责催收业务的徐先生说。于是仅在月初的第一周内,该公司就增加了600多个投诉电话。同样影响该公司的,还有借款人造谣该公司“被警方立案侦查”,煽动借款人不必还款,“公司的电话都被打爆了,客户都来咨询公司不合规为什么还来催收。”
“往日的借贷风险,更多聚集在前端,如骗贷之类。近几年风险向后端转移,集中在还款和催收环节。”徐先生感叹。据其介绍,如今的“反催收”联盟甚至不局限于报道内容,包括付费进群学习“反催收”话术、公布机构领导电话隐私、将催收电话呼叫转移到同城公检法系统、制造假图诬告催收人员等。
“国家规定利息之内的借贷关系本来受法律保护,‘反催收’影响了借贷秩序,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徐先生表示。
原因▶▷
民间金融缺失产生的灰色花朵
来自金融业从业人员、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则对这个新兴的现象,进行了更深一层的思索。
“这是灰色地带长出更灰色的花。”对于“反催收”的成因,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秘书陆琪认为,这与金融供给有关。“在持牌金融机构触达不到的地方,借款人转向民间借贷和高利贷。由于征信和风控的缺失,这些民间无牌照机构往往采用暴力催收的方式,从而引发反催收的诞生。”陆琪表示,在严厉打击“反催收”的同时,应该注意改善土壤,对民间合理的金融需求有充分的供给,进行供给侧金融改革。
记者留意到,监管亦已经对过度负债问题进行了关注。2019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报告指出,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念,避免低收入家庭过度负债。
后果▶▷
损害金融秩序影响清退工作
打击逃废债是网贷风险出清的重要一环,随着行业整改的深入和加速,逃废债治理工作也迎来了一个重要的攻坚节点。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认为,“反催收联盟”在损害金融秩序之外,还影响了清退工作,甚至成为了清退工作的主要矛盾,“金融秩序的运行需要正常、持续的借款和还款循环流动。在‘反催收’已形成产业链的情况下,任由其发展会导致更大规模的恶意逃废债。”
投诉,原本是保护投资人合法利益之举,然后反被“反催收”人士利用,作为金融套利的通道,干扰了金融秩序。方颂表示,金融机构难以识别借款人是否抱有恶意,在面对“反催收”时,只能是更加谨小慎微、对外委托催收更为严格,这实际上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运作成本。
据股份制银行人士计算,其所在银行的共有60余宗涉及“反催收”案件,如满足“反催收”人士的需求,在本金之外减免所有的息费将高达90万元。“个人消费信贷本是满足正常消费信贷需求,‘反催收’实际上抬高了普惠金融的成本,银行为了应付就会加大审核力度,从而抬高社会的金融成本,使得有需要的消费者,更难获得金融支持或付出更高的借贷成本。”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认为,国内债务催收行业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反催收业”,应该进行正确引导和严厉的监管,任由这类反催收组织发展蔓延,单个金融机构的还贷风险就有可能进一步演化。
南方日报记者 黎华联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