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 第207期|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打击电信诈骗

深网评论员 缅栀

近日,电信诈骗案又添新案例。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接到多起“冒充电商平台客服假借退款实施诈骗”的案件,诈骗手法类似,大多以网购产品质量有问题予以退款为由,诱使受害人进行转账操作。无独有偶,福田警方近日也破获一起以办理贷款为名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

诈骗分子靠手机和网络就能骗取高额赃款,简单的犯罪手段使电信诈骗屡禁不止。电信诈骗案具有覆盖面广、手段翻新速度快、调查取证难等特点。电信诈骗案的受害人规模能达到百人以上,横跨不同地域、职业和年龄层,让人防不胜防。作案手段多元,迭代迅速,从短信电话、微信、兼职刷单群到虚假网贷平台,同类骗局往往在一段时间内集中涌现,并在2至3年内迅速升级。电信诈骗隐蔽性强,无接触的作案过程导致犯罪线索难以追查。同时,由于年轻人是网络金融工具的主要用户,这一群体成为主要的受骗对象,还出现一种专门针对青年男女的网络交友诈骗手段。

打击电信诈骗,需要群策群力,离不开公安机关、电信管理部门、电信运营商和借贷平台的合力整治。除了公安机关对诈骗活动的侦查抓捕外,各相关部门之间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至关重要。2018年,工信部印发《关于推进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为国内手机用户,提供涉嫌骚扰电话来电号码标注提醒和风险防控警示服务。通过对运营商进行明确授权,发挥了法律在打击诈骗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了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的建设。

在电信诈骗案中,个人信息泄露似乎已成“标配”。在罗湖警方接到的多起案件中,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和网络数据均被泄漏,犯罪分子通过准确说出受害人基本信息,赢得信任。公众网络隐私安全意识薄弱,填写一些不重要的网络表单,就可能将个人信息拱手让人,被转手倒卖落入诈骗分子之手。今年出台的《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非常值得关注。“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在人格权法编中独立成章,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为下一步个人信息保护专门立法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面对无孔不入的电信诈骗案,政府部门和电信机构需要联合打击,同时,网络借贷平台也要提高门槛,针对不同用户加强分类审核。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征信系统的推广力度,使公众了解征信系统和日常生活的联系,提高警惕性,避免诈骗分子钻认知漏洞。只有构筑起全方位的防范网络,才能避免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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