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发布,明确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个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时间、组织实施和成绩呈现,以上考试科目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科目(以下简称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为此,深圳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
《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明确了考试时间,具体如下:一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终结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进行,测试不及格,可以补测1次。首次现场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至11月,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首次现场测试结束后1个月内。二是音乐和美术科目的首次必修课程测试安排在第3学期末,过程性评价和专项测试统一安排在第4学期进行,在模块修习结束后,学校组织开展集中测试或在音乐课堂中随堂进行。三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的首次终结性测试安排在第2学期末。考试组织实施方面,根据《省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考试组织职责明确如下: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终结性测试性专项测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最终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其中,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运动参与(每学期)、体质健康测试(每学年)均达到合格标准,且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也达到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最终成绩方可认定为“合格”,一项不合格或缺考,成绩认定为“不合格”。免考学生专项技能测试成绩认定为“合格”。音乐和美术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为:过程性评价×20%+专项测试×30%+必修课程测试×50%。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为:过程性评价成绩×40%+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成绩×60%。通用技术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为:实操测试部分成绩×60%+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部分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