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养老院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大鹏中心区。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共有约5247平方米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新区养老院工程)》。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共1块,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王母社区,总用地面积为5247平方米,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全部为农用地,在土地用途管制分区中为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经核查,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涉及建设用地约2786平方米。经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核实,调入地块内存在的用途为大鹏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部的临时建筑,已作为抢险救灾项目在土地监察局进行了备案,其余建筑物已拆除完毕,不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大鹏中心区〕法定图则,调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维持法定图则用地性质不变。
二、调出地块共2块,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东山社区,总用地面积为5247平方米,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在土地用途管制分区中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恢复为农用地。根据〔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调出地块均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以及其他建设用地手续,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符合调出地块使用条件。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件。
四、本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0年第1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第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现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大鹏办事处、南澳办事处、王母社区、东山社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371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