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养数以千计有知名度的教育家型教师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其中,省级培养项目以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批遴选学员500名左右进行培养,目标到2035年培养数以千计教育家型教师。市、县级培养项目分别由各地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每3年培养约500名学员

《实施办法》明确,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项目按照“师德为先、竞争择优、分类指导、均衡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

省级培养项目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分为三种类型:名教师培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等类型);名校长培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类型);名班主任培养(小学、初中、高中等类型)。

省级培养项目以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批遴选学员500名左右进行培养。培养学员申报者应为广东省内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市县中小学教师发展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在岗教师、校长、班主任和教研员(含民办学校教师、校长、班主任)。

申报者应已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学校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在年龄方面,名教师、名班主任培养学员申报者原则上低于45周岁,名校长培养学员申报者原则上低于50周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申报者,应承诺参加培养过程及培养结业后3年内只在同类地区、同类学校间流动。

各培养项目培养学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和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和推荐名额,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遴选推荐,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

学员应每年在县域内上公开课

2011年,广东省教育厅出台了《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2011-2020年)实施方案》,深入组织开展了省级培养项目2批次,共有484名教育家、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对象圆满结业。

在前后两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的带动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名教师、名校长,有力促进了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素质提升。在此前项目的基础上,《实施办法》立足于新时代基础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进行了改革创新。

培养期间,学员应每年在县域内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举行学术讲座2次以上,指导青年教师5人以上,所指导的教师、校长或班主任成长为县级骨干教师、校长或班主任;应成立校级以上工作室(成员5人以上),带动所在学校及本地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要积极参加培养单位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组织的送教下乡、巡回讲学、专题报告、学术论坛、基层调研等活动。

到2035年,省级培养项目将培养数以千计师德师风高尚、教育理念先进和理论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和管理水平高,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教育家型教师(校长、班主任);市级培养项目培养数以万计的卓越教师(校长、班主任);县级培养项目培养数以十万计的骨干教师(校长、班主任)。

广东省财政将对省级培养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支持经费按照培养学员人数和支持标准核定,支持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

【南方日报记者】钟哲 实习生 梁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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