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千元小利贩卖手机卡,梅州2人卷入电诈案被刑拘

近日,梅州蕉岭公安深挖线索,抓获贩卖手机卡犯罪嫌疑人2人,涉及全国各地电信诈骗案件5宗,涉案金额近10万元。

今年5月,该局在侦查一起网络诈骗案中,发现有人贩卖手机卡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有罪必究,除恶务尽,该局深入挖掘线索,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利用智慧新警务分析研判,发现黄某明、杨某煌涉嫌贩卖手机卡,于是对其2人立案侦查,展开抓捕.8月上旬,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明从深圳某小区抓回,8月中旬另一犯罪嫌疑人杨某煌前来投案自首。

经查明,黄某明、杨某煌明知卖给他人手机卡用于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组织他人到手机店开办实名认证手机卡并贩卖,黄某明先后收集、办理家人、朋友、他人手机卡40多张,贩卖给他人获利1000元左右;杨某煌先后收集、办理家人、朋友、他人手机卡10多张,获利800多元。黄某明、杨某煌贩卖的手机卡,涉及全国各地电信诈骗案件5宗,涉案金额近10万元。

目前,上述2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非法收售、倒卖手机卡、银行卡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将自己名下手机卡或银行卡售卖他人,不但自身面临巨大风险,还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犯罪工具,一旦相关手机卡、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节严重的将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 肖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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