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王子宁 通讯员/粤海综)12月14日,在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江门支队执法人员、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执法人员、江门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热心市民的见证下,非法电鱼的吴某将其购买的鱼苗投放到江门市蓬江区江滨公园放生台水域。
2019年3月9日晚,吴某携带自购的电鱼设备在江门市蓬江区江滨公园放生台对开水域非法电鱼128公斤,被江门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执法人员通过执法快艇扩音器表明身份,要求其停船接受检查,但吴某拒绝停船,并驾船高速逃离。为确保吴某的生命安全,执法人员没有强制逼停该船,而是继续进行追捕。执法人员在追捕过程中拍摄了吴某的照片。最终,吴某弃船逃离上岸。锁定现场证据后,执法人员将现场拍摄到的吴某的照片拿到派出所进行面部识别,成功识别吴某的身份信息,并通过“两法衔接”将案件移交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吴某进行网上追逃。
2020年9月,吴某厌倦了逃亡生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20年11月30日,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吴某从符合育种资质的苗种场购买3厘米以上广东鲂鱼苗653809尾,3厘米以上土鲮鱼苗17826尾投放到西江水域。
本次为吴某首次放生,后续他还需继续购买余下数量的鱼苗进行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