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年7月前受聘公务员须宣誓或签声明拥护基本法

中新社香港1月15日电(记者 曾平)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15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门发出通告,公布为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务员订立宣誓或签署声明的要求。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所有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务员,须签署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公务员须在部门发出有关信函的四星期内签妥及交回声明;受聘担任高级职位(如部门首长)的公务员并须宣誓。

发言人指出,上述声明内容是香港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下公务员的一贯责任,也是政府和社会对他们一贯的期望和要求,所有公务员均须明确知悉并接纳这些基本责任。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是对其须背负的责任和期望的公开确认和真切体现,并且让他们更明确地意识到其公职身份所带来的责任、承担和要求,有助进一步保护、巩固和推广公务员队伍应恪守的核心价值,并确保香港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

发言人表示,考虑到誓言或声明内容只是反映所有公务员的基本责任而非引入额外要求,以及公务员团体的意见,局方决定一次过要求所有公务员遵从宣誓或签署声明。

香港早前已经要求所有在2020年7月1日之后入职的公务员作出有关宣誓或签署声明,至今共有逾4000名新入职公务员作出有关声明。香港特区政府在去年12月18日举行公务员宣誓仪式,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见证下,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属首长级薪级表第6点或以上的公务员已作出宣誓。

香港民建联副秘书长颜汶羽向中新社记者表示,任何一个政府、公司或雇主都不会容许其雇员不效忠雇主,香港公务员宣誓效忠特区及拥护“一国两制”是最基本的要求。本身为观塘区议员的颜汶羽指出,区议员作为地区重要的咨询架构成员,效忠香港特区及拥护香港基本法是基本的政治伦理,若要求区议员作出有关宣誓符合市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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