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晚,据央视报道,在当天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为重要的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部署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以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截至去年底采购覆盖的药品平均降价54%,每年节约费用530多亿元。同时,会议明确表示,近期将开展第四批集采,并扩大医用耗材集采范围。
“按照保基本、保临床原则,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均以通用名参与采购,通过质量和价格公平竞争产生中选企业和药品、耗材。并且,集中带量采购要在为患者减负同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会议要求。
此外,1月15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1)》的公告,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正式启动,涉及45个品种,2月3日开标。
第四批带量采购已于去年12月25日正式开始,业内预计以后每年2批集采将成为常态。实际上,在1月12日召开的全国医保工作会议上,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表示,制度化常态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不断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引导医药行业形成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新局面。
在九州通营销总顾问耿鸿武看来,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以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口,解决了过去20年医改没有解决的价格虚高的问题,并推行鼓励医保直接结算,压缩流通环节。政策引导渠道的层级减少,结构扁平化成为医药渠道的转型方向。“原来以带金销售为主导的销售模式被彻底颠覆,未来渠道营销成为仿制药的主要销售模式。”
第四批带量采购启动
上述公告显示,第四批带量采购集中采购品种涉及45个品种。
与此同时,上述公告也明确规定了各品种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
其中伏立康唑口服常释剂型、诺氟沙星口服常释剂型、特比萘芬口服常释剂型、头孢丙烯口服常释剂型、左氧氟沙星口服常释剂型、玻璃酸钠滴眼剂(含0.1%浓度与0.3%浓度)、注射用比伐芦定,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4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2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3家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60%;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家及以上的,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
北京鼎臣医药咨询管理中心负责人史立臣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保障采购量是带量采购的基础,企业才有动力参与进来。
此前那位被网友称为“灵魂砍价”的医保专家也明确提到:“现在是我们整个一个国家来跟你进行一个谈判。”
长期以来,我国药品集中采购领域存在招采分离、量价脱钩、竞争不足的问题,导致药品价格虚高。国家试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遵循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通过签订用量合同来获得理想的价格,推动药品降价。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胡善联教授认为,药品市场存在着垄断购买力,药品集中招采就是医保局代表广大患者以消费者角度对药品进行购买,形成消费者购买垄断市场;这种购买是一种战略性购买,是以健康结果为基础、按绩效支付的一种主动购买,包含签约机制和支付方式两个方面。
国家医保局公布的带量采购进展显示,2020年4月,“4+7”试点一年期满,25个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达约定采购量的2.4倍,兑现了“带量”的承诺,现已顺利开展新的采购周期,并融入全国试点扩围;试点全国扩围已实施7个多月,采购进度达约定采购量的1.6倍。
第二批集采启动前遭遇新冠肺炎疫情,除湖北外,其他省份均按时实施中选结果。实施近4个月来,采购执行进度达59%。近期启动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
带量采购成常态化制度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切断了药品流通的利益链,规范了药品采购和配送行为,有利于降低群众药费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目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多维效应初现。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截至去年底采购覆盖的药品平均降价54%,每年节约费用530多亿元。另据国家医保局测算,对三批集采的112个品种按约定采购量,年药品费用从659亿元下降到120亿元;按报销比例60%计算,可为患者节省216亿元,为医保基金节省323亿元。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金春林主任参与的一份调研显示,带量采购最直观的影响是药品价格下降明显,平均降幅51.75%,最高降幅达96%,使药品回归治疗的功能;社会对带量采购予以积极反馈,72.10%的受访医生对试点政策表示认可,级别越低的医疗机构对带量采购的认可度越高;79.21%的受访医生表示中标药品使用比例大幅提升,完成招标额1.83倍。
国务院会议指出,部署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以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一是按照保基本、保临床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和医用耗材。二是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均以通用名参与采购,通过质量和价格公平竞争产生中选企业和药品、耗材。医疗机构要确保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三是集中带量采购要在为患者减负同时,兼顾企业合理利润。对节约的医保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机构节余留用奖励,努力使这项改革实现患者和药企、医疗机构都受益。
早在去年9月份国务院召开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上,高层要求抓紧巩固完善制度成果、形成更加规范的制度体系、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平安证券分析认为,第四批带量采购工作开启,每年2批集采已成为常态。并根据第二批、第三批集采平均降幅53%为依据进行推测称,第四批集采药品平均价格降幅或仍超过50%。“集采的常态化,将带来药品竞争格局的重构,有望加速进口药企占主导的品种的国产替代,为国内药品企业带来机会。”
耿鸿武指出,随着带量采购的进一步深入,原“高大上”的仿制药不得不放下身段,成为质优价廉的“普”药。三批四轮集中带量采购112个品种中,有253个品规最小单位价格小于1.00元;88个品规最小单位价格小于0.10元,甚至个别产品已经进入“1分钱”的时代。原来以带金销售为主导的销售模式被彻底颠覆,未来渠道营销成为仿制药的主要销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