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公示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全省2067名考生拟获加分资格。
从公示名单来,具有加分资格的“三侨生”考生434人;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53人;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1368人;具有加分资格的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2人;具有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208人;具有加分资格的烈士子女考生2人。
从2015年起,广东省高考加分只保留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对象包括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除了加分对象调整之外,加分分值也相应调整。其中,烈士子女报考专科学校,可获20分的加分,其他项目加分分值为5分。
记者统计发现,广东高考加分项目减少,加分人数也随之减少。其中2014年全省共有3500多名考生获加分,而今年减少到2067人,进一步彰显高考的公平性。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1月22日前在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的相关网站公示加分资格考生名单,同时转发至县区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进行公示,并公布联系方式。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延伸:
关于公示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及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经考生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招办汇总确认,现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于1月22日前在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的相关网站公示加分资格考生名单,同时转发至县区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进行公示,并公布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2021年8月底。同时,我办从1月17日起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1年年底,联系电话:020-89338633。
二、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具有加分资格的完整考生名单<<<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记者】吴少敏 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