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村承包地逾半实现流转

■广东改革速递

近日,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听取了省委农办关于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汇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去年底,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1776.12万亩,占全省农村承包地面积的50.45%,为全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省已有39个县(市、区)出台实施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省级层面,出台实施了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十条政策举措,明确要求各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土地流转奖补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加强对土地流转投入支持,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据统计,全省已有9个地市和39个县(市、区)出台实施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如广州市增城区在省、市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实行全流程奖补,增加奖补对象、加大奖补力度、延长奖补期限、放宽奖补条件。据统计,仅2019年,该区累计发放区级承包地流转奖补资金2343万元,惠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个、农户23543户,流转双方实现了“双赢”。

要实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鼓励土地流转的同时,还应加强经营主体培育,广东通过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质量提升整县试点等措施,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竞相发展。

据统计,全省纳入全国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15.91万家,培育农民合作社5.1万家、农业龙头企业超过5千家。建设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30个,扶持1153个村、100个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创建37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有效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与此同时,全省各地还强化土地流转的服务管理。如韶关市南雄市以国有控股形式成立韶关市首家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市镇村三级的流转市场体系;江门开平市率先探索农村集体资源网上拍卖,对流转土地面积1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确定专职人员联系服务。

广东还做好土地流转有关的风险防范,坚守底线红线,确保土地流转不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不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改变耕地农业用途性质。

全面推行工商企业集中连片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工商企业连片租赁承包地100亩至500亩的报当地镇政府备案,500亩至2000亩的报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2000亩以上的报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今年在5个地区整县开展承包地流转奖补省级试点

为了更好适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需要,省委农办透露,全省将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力争2021年每个地市至少新增1个县(市、区)出台奖补政策,加大对农村承包地流转的投入支持。

与此同时,全省将继续扩大整县奖补试点范围,2021年在广州市增城区、韶关市南雄市、茂名市化州市、揭阳市揭西县、潮州市潮安区5个地区整县开展承包地流转奖补省级试点,加快培育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板,加强土地流转等改革经验固化提升,及时将改革探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安排。

此外,广东将支持各市重点打造2—3个主导产业,促进农村承包地向特色主导产业集中;鼓励和支持各地推行稻鱼(鸭)共生、粮经轮作等复合型、立体式农业发展模式;加快发展都市农业、城郊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促进三产融合,助推农村承包地流转。

在融合发展方面,接下来,广东将大力推行“现代农业产业园+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户”模式,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承接流转土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多元主体融合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将每年对在规范有序推进承包地流转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南方日报记者 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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