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十三五”和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在今年底前要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全省也正研究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走在全国前面
“十三五”期间,广东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大气环境质量连续6年全指标达标,PM2.5年均浓度达22微克/立方米,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珠三角有6个城市空气质量位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20位。
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9个劣Ⅴ类国考断面全部消除,527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9.5%。
一批环境治理重点问题取得重大突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0480宗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全部办结,茅洲河、练江成为督察整改见成效典型。
同时,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446万吨/年,增幅达136.72%,基本补齐全省处理处置需求缺口。并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10.7万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200多宗。
另外,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32623个点位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996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94家重点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力支持“六稳”“六保”,疫情医疗废物100%安全无害化处置、医疗废水100%监控到位。
污染防治攻坚战转向纵深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决胜年,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有力保障环境安全。
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消除劣Ⅴ类国考断面。其中,揭阳要推进练江青洋山桥断面整治,力争年底前消除劣Ⅴ类。潮州加快枫江深坑断面综合整治,削减污染物入河负荷,确保按期消除劣Ⅴ类。而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揭阳要巩固劣Ⅴ类国考断面整治成效,重点开展一级支流整治,力争年底全面消除劣Ⅴ类。
还要探索在练江、石马河、潼湖、淡水河等实施一批水生态修复重点示范工程。抓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争年底前完成3.6万公里河湖岸线排污口“查、测、溯”工作。
同时要保证饮水安全。加强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大江大河水质保护力度,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范开展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全面排查整治“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
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列入淘汰计划的老旧燃煤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按时关停,加速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各地力争今年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3%左右,推进低 VOCs原辅材料替代。建立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控机制,加快推进特级管控企业VOCs排放过程管控和深度治理。
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巩固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成效。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探索土壤环境提前调查制度,鼓励广州、佛山率先启动污染土壤异地集中处置试点。
全省正研究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
当前,如何实现碳达峰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会议要求积极谋划并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科学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
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加快推进碳达峰与环统、环评等传统业务工作在技术、标准和制度等深度融合衔接,探索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的有效路径。
同时深化低碳试点示范,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深化拓展碳排放权交易,持续推进碳普惠试点工作。聚焦工业领域深入探索实施零碳示范项目,推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CCUS)示范工程建设。
另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也列入今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会议布置在年底前要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完成全省5万多个村庄治理设施的全面摸排,并组建专家团队,分片区组织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还要陆海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积极创建美丽海湾示范区。加快改善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重点河口海湾水质。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各沿海市要按照“查、测、溯、治”工作要求,逐步完善入海排污口管理措施。
今年还将全力支持深圳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打造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样本。并进一步加强企业环保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豁免环评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
【记者】张子俊
【通讯员】粤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