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刑年龄下调至12岁,配套举措也要跟上

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施行,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自此可以入刑。此前,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须满14周岁。

从近日引发争议的“两名13岁男孩杀人焚尸被释放”,到前几年的“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湖南初一学生锤杀父母”……一系列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表明,随着生活条件改善、互联网信息普及,青少年身心日趋早熟,犯罪行为呈现低龄化趋势。下调刑事责任年龄,是我国法律修订与时俱进的体现,有利于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可以预见,新规将对一些原本心存侥幸的“顽劣”孩子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感叹正义在个别领域终于不再缺席时,也要看到,审判和惩罚并非最终目的。如何加强对低龄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同样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实施恶性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有的是受到错误引导,一念之差酿成大错;有的是复杂的成长经历导致认知扭曲、道德缺失。这些未成年人刚刚进入青春期,“三观”具有较大可塑性。利用监禁期间,通过帮扶管教进行纠偏,对于促使他们改过自新、帮助其未来融入正常生活至关重要,也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安定。

因此,有关部门宜联手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领域专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必要时可以采取“一对一”个性化方式进行教育改造,加强人文关怀,从源头化解罪错未成年人身上的“戾气”。

另外,对于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者,则可根据他们各自的需求和特点,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或深造路径。社区、社会组织等应积极对接,防止出现“社会适应性不良”等问题,避免二次犯罪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监护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除了面向罪错未成年人本人的措施,也应当对其监护人开展强制性的教育指导。

罪错未成年人的人生能否重启,事关者众。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远非终点,还有很多相关事项需要加以论证,并尽快推进落实。

文|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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