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四个注重”“五个强化” 推动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梅州兴宁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产业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部署,聚焦“四个注重”“五个强化”,精准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安全高效使用扶贫资金,有效促进了贫困村、贫困户、实施主体等多方利益共赢,切实增强了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累计筹集各类帮扶资金6.16亿元,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5.77亿元,完成资产登记4.91亿元,其中经营性扶贫资产3.2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6%;公益性扶贫资产0.3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8%;到户类资产1.2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6%。至2020年6月底,兴宁市贫困人口11109户27529人均达到脱贫标准,58个省定贫困村全部达到出列标准。

2020年11月在兴宁市召开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暨产业扶贫资金“回头看”业务培训班。(兴宁市扶贫工作局供图)2020年11月在兴宁市召开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暨产业扶贫资金“回头看”业务培训班。(兴宁市扶贫工作局供图)

聚焦“四个注重”,项目库建设质量有力提升

注重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成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专班,明晰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村级做好做实群众动员工作,镇级严格审核把关建设项目,县级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有效提升项目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注重公开透明,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推广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引导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入库决策,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将入库项目纳入政务公开范畴,实行“三公示一公告”制度,即村、镇、县三级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才正式纳入项目库并予以公告。

注重编报程序,建立健全机制。严格实行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工作程序。首先,由村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确定村级申报项目;之后,由各镇(街)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益贫情况等;最后,由兴宁市扶贫办召集审定组成员科学论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及资金计划,最终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

注重完善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汇总整理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要素,动态统计监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至2020年10月31日,项目验收率达97.12%,资金报帐率97.27%,登上县级项目库建设全省综合排名英雄榜。

陈小鸽系列产品。(兴宁市扶贫工作局供图)陈小鸽系列产品。(兴宁市扶贫工作局供图)

聚焦“五个强化”,扶贫资产规范管理

强化扶贫资产管理责任。认真落实镇村主体责任和各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帮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的帮扶责任,不断完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经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按照“谁统筹、谁负责”的要求,整合工作力量,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摸清、系统梳理2016年以前和2016年以来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建立资产台账,厘清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分配权、资产处置权、监督权,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着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经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将扶贫资产按照资产功能性质分为经营性扶贫资产、公益性扶贫资产和到户类扶贫资产。积极探索“五权确立”,对扶贫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即:确立所有权,明确扶贫资产属于谁;确立经营权,明确谁来经营;确立收益分配权,明确谁来分配收益;确立处置权,明确谁来处置资产;确立监督权,明确谁来监督。

强化扶贫资产运行管理。确权到市、镇的扶贫资产,必须符合镇集体扶贫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确权到村的扶贫资产,必须符合村集体扶贫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扶贫资产所有权,除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部分外,均归属于投资者,执行属地管理。

强化贫困农户收益保障。出台《兴宁市扶贫资产项目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突出保障贫困农户收益原则,鼓励将收益依法依规依程序入股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健全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收益优先用于扶持贫困户、贫困村,优先用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并结合实际适当用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

强化扶贫资产监督管理。在市、镇两级均成立扶贫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扶贫、财政等部门职责,形成监督管理合力。严格落实扶贫资产处置审核审批和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产所有权的变卖、报废、转移及经营权或经营方式的变更,必须经所在镇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在确保贫困户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前提下,探索创新收益使用分配方式,全力保障村集体和贫困户在项目持续期内获得稳定合理回报。同时,加强对扶贫资产经营主体风险评估,对梅州市金绿农业现代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梅一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兴宁市四季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扶贫资产较多的经营主体进行第三方经营风险评估,评估结果良好,实现了经营主体、贫困村、贫困户多方共赢。(温竹兰 刘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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