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会救助再提标!让困难群众享受更多关爱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

近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到自2021年1月1日起,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00元,以后根据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级要求适时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分别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和1.5倍确定,同步提高至每人每月1760元和1650元。

近年来,东莞市民政局作为负责民生兜底的职能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为困难群众编密筑牢一张基本生活兜底网,确保困难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提标扩面”

提升保障水平

根据通知,今年东莞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100元,其他社会救助标准联动提高,值得注意的是东莞已连续三年实现“提标”,此外东莞还继续为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食品燃气水电补助金80元。

适时提高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意味着提高了东莞核心社会救助水平,也全面提升了东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记者了解到,为了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压力,自2019年4月起,东莞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东莞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治愈麻风病人、残疾人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群体,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即按每人每月补贴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

“提标”的同时,“扩面”的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据介绍,目前东莞市民政局已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及时修订形成了《东莞市临时救助办法》(送审稿)并报市政府审定,有望将临时救助范围从目前的本市户籍居民逐步拓宽至本市常住人口,进一步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积极构建“急难型”救助和“支出型”救助相结合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分类施救 

兜好兜住困难群体

近年来,东莞着力推行“10+1”社会救助大格局,基本涵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各项救助需求,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做到惠民生、促公平、保稳定。

目前,东莞现在实行社会救助“10+1”政策体系,其中的“10”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保障、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其中数字“1”指的是社会力量参与。

为规范社会救助工作,东莞先后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春节慰问困难群众常态机制,实施低保分类施保、食品燃气用水补助、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等制度。

东莞还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目前开展的公益慈善类社会救助包括:由市慈善会负责实施的“海豚计划”脑瘫儿童康复专项救助,由市医疗救济基金会负责实施的困难群众医疗救济。

“10+1”社会救助大格局的形成也标志着社会救助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完善,确保了应救尽救。

精准救助

确保“不漏一人”

记者了解到,2015年东莞就成立了东莞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不断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和入户核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救助、高效救助。

如何实现精准救助确保“不漏一人”?东莞开展了两个“100%”核查机制:

一方面,根据有关规定,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全市各园区、镇(街道)低保对象(包括已脱贫、新增、续期救助及备案的近亲属)、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对象以及临时救助对象开展全面入户核查,核查比例为100%。

另一方面,每年由东莞市民政局牵头协调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提供已签署核对授权书的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对象的婚姻、丧葬、财政供养信息、生存及车辆登记、就业等相关情况信息,核对比例100%。

不仅如此,在东莞各镇街设镇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立起了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由社会救助工作窗口具体承担社会救助宣传、受理、转办、协调、协助、信息核对和入户调查工作。

对于部分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如何解决?

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莞从2020年起全力打造“民生大莞家”服务品牌,市财政与慈善会共安排1.26亿元,资助实施“民生微实事”和“民生微心愿”项目。即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扶助门槛,对现行社会救助政策无法解决或解决后仍不能满足的民生诉求,通过“民生大莞家”服务机制给予补充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民生诉求收集、处理、反馈机制,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附东莞市社会救助服务指南

【记者】薛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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