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专项行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就业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方案明确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广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到2023年底,全省80%以上的街道(乡镇)至少要有1个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到2023年,全省普遍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有条件的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应配备1至2名专职或兼职社会工作者。

在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上,制定专项规划,引导社会力量帮扶,补齐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短板,建设培育基地,建设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明确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对象;鼓励企业、基金会、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捐赠和资助;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人员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中就业;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

特别是重点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扶持资金开展公益创投等活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和培育基地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安排公益创投等扶持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

在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计划上,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组织实施,统筹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资源和力量,制定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批热心社区事务、熟悉社会组织运作、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南方日报记者 关喜如意 通讯员 叶金鑫 邹国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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