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医保门诊报销能否县域互通?官方回应来了

不久前,有人大代表建议医保门诊报销范围县域互通。清远市医保局回复称,清远市已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兜底市级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住院和门诊基本医疗、大病补充医疗和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就医“一站式”结算,但普通门诊需在本人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含所属卫生站)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就医“一站式”结算。

清远市医保局分析称,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为原则,目前清远医疗保险参保人无须另行缴交普通门诊费即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所需普通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列支和财政补助构成;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72元(实行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机构79元)进行筹资,其中市财政补助6元,县财政补助3元,其余由统筹基金列支,筹资水平相对较低。

由于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筹资水平有限,因此清远采取人头包干结算制度,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人数统筹使用人头包干费用,不设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因病情需要的,可由选定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发生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选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给予报销。若不实行选点和人头包干结算,将无法合理分配和结算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无法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作;因此,按照当前清远普通门诊的筹资水平和结算办法,放开普通门诊选点就诊条件仍未成熟。

当前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全省不统一,各地市根据本市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和筹资水平自行制定政策。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基层就医需求,现全省大部分地市普通门诊均采用定点人头包干结算制度,就如何解决流动人员普通门诊就医和结算问题,现全国各地没有先进的做法,仍在探索和试行过程中。

南方日报记者 刘秋宜 通讯员 清医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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