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总数由72个精简为68个,审批时间最多缩短57个工作日,最快审批时间提升至27个工作日……5月7日,湛江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优化调整方案》(下称《方案》),标志着湛江工程建设项目迎来了极简审批时代。
两次调整▶▷致力提高审批效率
审批效率能否提升,事关“放管服”改革是否有效推进。
近年来,湛江高度重视工程建设效率、审批效率,早在2019年6月便印发实施《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彼时,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湛江将审批事项从89个调整至72个,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5—100个工作日。
2021年是湛江的“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今年2月,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湛江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提出了包括“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内的46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指出要压减市层面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在湛江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下,湛江市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照学习海口等先进地区经验,结合省工改办“分类审批”和实际情况,再次调整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致力于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实化举措▶▷规定具体审批时间
此次调整优化实施范围包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市政线性类、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社会投资市政线性类、社会投资工业园区带方案出让类五类工程建设项目,细化了各类项目审批流程。
《方案》实施之后,每一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都与广东省事项总数(主线事项)相对应,将原总审批时限减少8至57个工作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从100个工作日压缩至45个工作日(市政线性43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从60个工作日压缩至33个工作日(市政线性32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工业园区带方案出让项目审批时间从35个工作日压缩至27个工作日。
针对以往审批效率低下的痛点,湛江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各个阶段中,所涉及的不同部门审批时间作出具体规定。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的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长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涉及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和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两个事项,前者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后者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两者并联办理。
各项举措的落地,将以更高水平、更优服务提升湛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效能,推动各类工程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吸引更多企业到湛投资,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全市发展信心。
南方日报记者 林露 顾大炜 通讯员 梁妃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