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绿牌?没有的事!广州拟加强管理新能源汽车

日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该通知,将建立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发放制度,对符合要求的厂商发放《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凭证》施行一车一证,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有权要求销售商出具此《凭证》。

《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对象须满足7个条件,包括车辆型号登记备案、符合执行标准、热失控事件未致人死亡等等,其中特别提到厂商对充换电设施建设和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负责”。

新能源汽车厂商应将其自建的或与第三方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建设运营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销售服务保障体系,并在广州市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有力的公用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或者为消费者提供与安装使用环境相适应的自用充电设施。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广州市设立了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工信部公告2019年第46号)要求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

记者翻看工信部公告文件发现,按照《指南》,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在本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 8000 辆或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安全保障等能力不能满足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的行政区域(至少地级)内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这就意味着,在广州,所有新能源汽车厂商都要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才能获得市发改委发放的《凭证》,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000辆的厂商必须在广州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建立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发放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强化新能源汽车厂商主体责任。《通知》指出,新能源汽车厂商对在广州市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性和一致性、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等负有主体责任;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信息佐证材料进行及时更新,按时提交年度评估报告等。

由此可知,《凭证》对新能源汽车厂商的产品技术、安全、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产品才能获得《凭证》。在此基础上,《通知》要求消费者出具《凭证》上牌,并不是对上绿牌数量进行限制。建立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发放制度,规范新能源汽车指标申领流程,能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鼓励推广应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新能源汽车,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 魏泓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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