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征求意见 登记上牌管理+优化调整限行范围

南方日报讯(记者/祁雷 通讯员/交宣)7月13日下午,广州交警发布《关于调整电动自行车和其他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通行通告》)及《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登记通告》),提出“中心区严管严控,外围区规范管理”。

广州交警表示,此次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优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此外,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此次将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从全市行政区域调整为中心区部分区域,主要是考虑交通运行状况、非机动车道设置情况、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以及各类交通通行需求等方面因素。”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解释了划定的限行区域的四大特征:一是交通运行承担的压力较大,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晚高峰拥堵指数1.63,较中心区非限行区域高12.4%。二是非机动车道缺失问题较为突出,限行区域内仅20%道路设置有非机动车道,其中仅2%道路建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硬隔离”设施。三是公交线网覆盖率较高,限行区域内轨道交通800米覆盖率已达到74.5%,中心区非限行区域仅为30.2%;同时,限行区域内有公交、出租车、共享单车、便民小公交等多种公共交通,可以基本满足市民日常的出行需求。四是电动自行车交通出行分担率较小,据居民出行抽样调查,限行范围内工作日晚高峰电动自行车出行分担率为3.9%,中心区非限行区域为10.1%。

据悉,《通行通告》《登记通告》即日起至7月22日在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gz.gov.cn/)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交警部门将适时通报并解读相关措施。

■热点问答

问: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优化调整后,网约配送车辆如何管理?

答:政策优化调整后,广州市将对网约配送车辆、驾驶人、号牌、所属企业等资料进行信息化登记。经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约通行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预约通行具体措施另行公布。

问: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优化调整后,限行范围内存量电动自行车如何考虑?

答:政策优化调整后,广州市将对限行范围内存量电动自行车采取过渡性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另行公布)。比如,可考虑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可在“除主干道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严管路段以外的路段”临时通行。

问:电动自行车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办理车辆登记上牌?

答:广州市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外地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市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获得CCC认证。为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线上+线下+带牌销售”三种途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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