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王维)曾长期烂尾的广州新塘百晟广场项目,最近迎来曙光。日前,广州破产法庭裁定批准了这一项目开发商的重整计划,投资人注资8000万元后,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百筑公司”)出现转机,该项目涉及的3.2万多平方米安置房交付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据了解,这是广州法院首次进行执行转破产并预重整成功。
项目估价7.62亿直接拍卖将大幅贬值
2013年,百筑公司建设开发新塘百晟广场项目,后因资金链断裂,被众多债权人起诉强制执行,项目资产被法院查封。2019年9月26日,抵押债权人申请对百筑公司强制执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近3亿元。经评估,百筑公司项目资产估价7.62亿元。
法院调查发现,百晟广场项目虽烂尾,但剩余工程量不多,直接执行处置拍卖,项目资产将大幅贬值。同时,该资产项目涉及3.2万多平方米的政府安置房交付的问题,若执行中按整体现状拍卖处置该资产项目,可能引发纠纷。
此外,法院查询执行系统发现,除该案外,百筑公司另有12件执行案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共有17件涉诉执行案,负债总计逾14亿元。
“虽然百筑公司资不抵债,但百晟项目资产有运营价值,只需少量注资完成扫尾工程,就能拿到预售证售房回笼资金,重整盘活希望很大。”在充分研判百筑公司的重整价值后,经办执行法官赵彤给出了执转破的方案。
在广州中院执行局、增城法院和增城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增城法院征得12个案件债权人一致同意后,决定对百筑公司案件启动执转破程序,将执行案移送广州破产法庭进行破产审查。
挽救困境企业债权人受偿率大幅提升
在摸清详细情况后,广州破产法庭认为可以通过预重整程序,调和不同性质债务人、债权人之间的矛盾,同时给予百筑公司实现挽救与重生的机会。预重整是破产审判实务中的新领域,如何办好广州首个预重整案对于广州破产法庭也是全新挑战。
去年5月,广州中院印发了《关于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指引》,其中对预重整的规则进行了专项规定。在该指引下,办案人员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主张,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指引当事人协商选定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仅进行规则引导,重大事项均由临时管理人组织各方庭外自主协商确定;确定预重整计划效力从庭外向庭内延伸的审查规则等,成功开辟出了一条挽救困境企业的“新路径”。
今年6月17日,广州中院批准百筑公司重整计划,此时距离裁定受理百筑公司重整申请仅48天。按照重整计划,引入8000万元的共益债务资金即盘活债务人企业资产,将解决债务人逾14亿元的债务,且各债权人的受偿率较之破产清算大幅提升。
“这起案件妥善把握了执行时机,成功引导了执行债权人将案件转入破产程序。通过发挥破产审判的拯救功能,广州法院在预重整工作方面进行了创新性的实践探索,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积极的司法现实意义。”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评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