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新颁布条例修改公司法

政府重新颁布了一项条例,修改了公司法,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的便利,并确保了更好的合规水平。截至2013年公司法案的修订以来,在Rajya Sabha等待,该条例已被重新颁布。

Lok Sabha于1月4日通过了该法案。

据官方公报称,2019年公司(修订)条例于周六发布。

周四,内阁清除了重新发行该条例的提案。

要修改“公司法”,政府首次于11月份发布该条例,同样不再从1月21日开始运作。

该修正案将有助于减少特殊法院的负担,并为小公司等抵押适用的处罚。该条例修订了16个行动部分,以便修改罚款从罚款以减少特殊法院的负担。

除了加强区域总监对犯罪的司法管辖区外,修订的规定赋予中央政府允许某些公司有不同的财政年度,而不是由国家公司法庭法庭确定。

2018年11月,政府表示,2013年“修改”公司法“法案的条例,颁布了”促进易于做生意的易于企业遵守“的双方目标。

该条例的修订是根据政府任命的小组提出的建议,审查了该法案下的罪行的建议。

通过最新的修正案,16种企业罪行的管辖权将从特殊法院转移到内部裁决。

这是“预计将在60%以上减少特殊法庭的案例负荷,从而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掌握严重的企业罪行。通过这项修正案,内部裁决的范围从18个部分开始于此法案的34个部分,“公司事务部11月表示。

该部正在落实公司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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