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稳外贸“税务8条”进一步激发外贸活力

中新社广州8月7日电 (肖昱研 郭军)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日前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围绕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支持转内销、防范风险四方面出台8条硬招实招(以下简称稳外贸“税务8条”),梳理了4方面19项稳外贸税费政策指引。

广东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林振龙7日介绍,稳外贸“税务8条”在明确落实税收优惠、提高审核效率到5个工作日以内、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之外,重点在打通外贸新业态政策堵点、扩大“一类出口企业”服务范围、服务中小微出口企业、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坚持管理服务两手抓方面提出了广东特色做法。

为打通外贸新业态政策堵点,帮助出口企业拓市场、增订单,稳外贸“税务8条”提出,广东省税务局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积极支持平台共享经济、外贸综服企业、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强化风险防控管理,发挥其为中小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优势。落实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对自营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对物流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可继续实行原有的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政策。

从支持市场主体出发,稳外贸“税务8条”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办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税、生产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未超过限额的,按照“容缺办理”原则,及时先行审核办理退税,待疫情结束后开展事后复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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