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8月12日讯(读特记者 庄瑞玉)深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6连涨,今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也于上个月底陆续发放到位。然而,“为什么感觉今年的调整增加额比往年低呢?”“为啥我的不是增加5%呢?”……在计算自己养老金涨幅的时候,退休老人产生了不少疑问。针对其中的热点问题,日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了详细回应。
针对有退休老人质疑“为什么我感觉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增加额比往年低呢?”,市社保局回应,2020年深圳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是根据国家要求,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经过细致测算制定的调整方案,全市总体调整比例是达到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的,与近年深圳市调整水平相当,不存在比往年低的问题。
有的老人表示:“今年的待遇调整水平是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为啥我的不是5%呢?”市社保局解释,深圳市是按照5%左右的水平落实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的,“5%左右”指的是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平均数,并不是说每个人都按5%的比例直接调整。按国家要求,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因此每个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由于各自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和年龄不同等原因,实际的调整水平存在个体差异,即有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会高于5%,有的退休人员会低于5%。此外,退休人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地方补充养老金”以及不参与调待的高工、高龄人员倾斜调整等待遇,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的基数是“基本养老金”,如果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除了基本养老金,还包括地方补充养老金等项目的话,需要将地方补充养老金等不参与计算的待遇项目减去。
“我按调整政策自己计算的养老金调整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这是为什么?”对此,市社保局分析,可能是因为退休老人在计算“挂钩调整”时,将每月全部领取到手的养老金当做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直接计算,这样算出来的调整金额是不准确的。举例说,王阿伯在调整前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5000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是4000元。王阿伯与本人养老金挂钩的部分能涨多少?这里与本人养老金挂钩的调整部分=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2.2%,所以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的正确计算方式应该是4000×2.2%=88元;错误方式是5000×2.2%=110元。按照错误的计算方式算出的金额会比实际到账金额多22元,实际上,88元才是准确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