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11月19日电 (梁盛 杨彩珍 黎昭映)记者19日从广东茂名中级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成功执结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将被执行人长期占有、拒不交还的租借土地顺利交还给了申请执行人。
李某生是高州市潭头镇人,2000年到信宜市镇隆镇某村租借5.29亩土地开陶瓷厂生产花盆,投入生产后不久便停止生产,并拒交租金。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处李某生交还租用土地5.29亩及缴清租金35707.05元给某村。因李某生一直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其义务,该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后,信宜法院依法向李某生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李某生均未履行,还携其妻子、子女长期居住在租借土地上的临时搭建房屋不肯搬离,影响村委对该土地的开发利用。期间,执行人员多次对李某生做思想工作,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但李某生抵触情绪强烈,效果均不理想。而且由于李某生位于高州的祖屋已倒塌,没有其他住所,已是贫困户,其子女均在信宜读书,致使该案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2020年8月,有关部门经多方联动,在李某生老家高州市潭头镇某村建造了一层钢筋水泥结构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妥善解决了被执行人一家的安置及其子女就读问题。
11月17日上午,执行干警进驻执行现场并对李某生宣布强制执行决定。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下,李某生及其家属对抗情绪逐渐缓解并最终配合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