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抓逃犯,钱谁出?怎么算?

通缉18名涉毒逃犯,每举报一人奖励80万元,广东陆丰市公安局的一则悬赏通报近日成为了新闻热搜,合计超千万元的悬赏金额着实吸引了不少眼球。

而在不久前的9月28日,陆丰市悬赏百万的涉毒逃犯蔡莹洛落入法网。再往前推三年,2017年7月1日,另一名悬赏百万的涉毒逃犯郑森也因群众举报被警方抓获。

同样是涉毒逃犯,为何“身价”差距如此大,这些悬赏金由谁来掏?金额由谁来确定?

“身价”与罪行有关

“身价”往往取决于嫌疑人的罪行。陆丰悬赏百万缉拿的郑森与蔡莹洛,都曾参与了陆丰“11·24”特大走私毒品案。该案中,警方在一渔船缴获2吨冰毒,可获利十多亿元,其中部分毒品为便为郑森与蔡莹洛等人制造。

“身价”也和嫌疑人的危险程度有关,此前内蒙古科左后旗公安局通缉一名为张立东的男子时,便在短时间内连续提高了两次悬赏金额。警方先是将他的悬赏金额由五千元提升至五万元,随后又再次提升金额,改为了五万至十万元,悬赏金额快速提升,是因为悬赏通告称:“此人极度危险”。

此外,公安机关近期重点打击的犯罪领域,也容易出现高额的悬赏通告。例如今年4月以来,全国公安系统深入推进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因此全国各地公安推出了一批悬赏通告,悬赏捉拿在逃的命案嫌犯。

但是怎样的罪行对应怎样的悬赏金额,目前全国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仅在一些省份,出台了本省关于举报某类犯罪有奖的奖励办法。

例如广东省2010年,出台了《广东省对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其中明确:

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查获制造毒品工场、窝点,缴获毒品的,奖励群众10万-3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1、缴获毒品50千克以下的,奖励10万元人民币。

2、缴获毒品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的,奖励20万元人民币。

3、缴获毒品100千克以上的,奖励30万元人民币。

近年来随着打击重点的变化,广东还相继出台了《广东省举报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等一系列举报奖励办法。但这些规定也只是划出了一个大致的范围,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公安机关还往往会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社会关注度、恶性大小等因素等进行裁量。

金额也与打击力度有关

这里就要再说回陆丰市,除了对涉毒逃犯连续开出高额悬赏金外,陆丰市公安局也对举报毒品犯罪等设置了极为丰厚的奖励金额。

此前,陆丰市针对海上走私毒品案件曾发出悬赏通告,通告显示,公安机关经举报破获海上走私毒品案件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毒品的,按照缴获毒品数量,最高可奖励800万元。据媒体报道,2016年至2019年间,当地政府已兑现禁毒奖金3600多万元。

与《广东省对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或者我国其他地区相比,陆丰市针对毒品犯罪的悬赏金额,明显偏高,甚至高出了一个数量级。

笔者此前在陆丰采访时,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曾告诉记者,陆丰市政府对于禁毒经费一直是大力支持,绝对保障。2017年拨付的禁毒经费,甚至占到了全市财政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这位负责人告诉笔者,如此高额的悬赏金,除了打击犯罪外,更是为了展示政府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

陆丰曾是国家禁毒重点整治地区,以当地甲子镇博社村为原型拍摄的《破冰行动》全国热播,如今虽然“毒帽”被摘下,但是如何保持毒品治理常态化、长效化又成为了新的课题。

而这些高额的悬赏金,则会像一柄利剑,始终高悬在他们头顶。就像当地人告诉笔者的那样,“当举报制毒的收益持平甚至超过制毒时,正常人都知道该怎么选。”

法院也常产生高额悬赏金

目前,除了公安机关外,法院系统也常出现高昂悬赏金。

2017年,山东高院就曾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悬赏2640万元寻找老赖财产。但是与公安机关不同,这笔悬赏金并不需要法院承担。

公安悬赏通缉,悬赏金来源一般是地方财政,办案经费,或者当地的见义勇为基金会。前述《广东省对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中就曾明确,奖励金由省公安厅先行垫付,年终汇总报省财政厅核拨归垫。

而法院的悬赏金,则是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山东高院的这起悬赏执行公告,就是因为被执行人输了官司却拒绝按照判决结果支付2.64亿元,三家申请执行人便向法院提出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并愿意将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拿出来奖励给举报人,2640万元是理论上的最高数值,实际金额还要看执行到位情况。

但如同公安机关的悬赏一样,法院的悬赏金额设置,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计算方式,除了以执行到位金额按比例计算外,更多的则是设置固定金额,只要举报人能提供相关线索,便可以获得这笔悬赏金,金额从几千到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不等。

南方日报记者 汪棹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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