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广东召开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记者从会议获悉,目前,全省登记注册各类社会组织近7.2万家,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18万个,省社会组织党委现管理党组织504个。
据了解,近两年来,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发展规律和管理模式,取得明显成效。
党对社会组织的引领监督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落实双重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实施“年检”改“年报”制度,初步实现了对社会组织全过程、全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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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在参与双统筹、脱贫攻坚、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党建引领,保证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强化双重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强化正面引导,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一方面,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落实业务主管责任,坚持“脱钩不脱管”。另一方面,民政部门要主动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推进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落实资金监管机制,深化非营利性专项整治,拓展建立社会组织执法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真正形成综合监管、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
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方面,支持培育区域性社会组织,探索创新相关发展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在解决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方面发挥功能作用。
同时,各成员单位应广泛发动和支持各行业社会组织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支援‘三区三州’建设”“社会组织扶百村”等对口支援和省内扶贫各类项目,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困难群体、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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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必不可少,各成员单位可积极鼓励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特别是要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特殊人群关爱、健康、养老、育幼等城乡社区服务的能力。
另外,各成员单位要严把审批入口关、严把活动管理关、严把执法出口关、严把内部治理关,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合力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会上,省民政厅通报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以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对2021年工作要点作了说明;省体育局、省科协等成员单位分别作交流发言。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37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叶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