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医院看门诊,先垫付医疗费,再回参保地报销,异地参保人的这种不便将得以解决。去年,全国人大代表杨绪松等建议,推进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下称“国家医保局”)在答复该建议时透露,在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基础上,力争202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建议:完善异地就医平台建设
答复: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子系统功能
杨绪松说,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医疗机构、参保地医保部门等各方负担。他建议,国家层面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建设,建立跨地区沟通协调机制。
对此,答复介绍,自2018年5月挂牌成立后,国家医保局提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目标。2020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的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正式切换上线,为全国参保人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提供服务。除住院服务外,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还接入了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结算。下一步,将完善和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子系统功能,更好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服务。
“目前,我国参保人已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十分便利,但全国范围的异地就医门诊费用仍然不能直接结算。”杨绪松建议,先简后难,分步推进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针对这一建议,答复称,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在全面实现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指导并支持京津冀、长三角和西南五省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3个地区试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截至2020年8月底,3个试点地区门诊费用跨省累计直接结算177.49万人次。
国家医保局透露,下一步,将稳步扩大门诊结算试点省份、试点城市和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力争202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建议: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答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差别支付
“医疗资源配置分布不均衡,导致部分患者在参保地难以得到有效治疗。”杨绪松建议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发挥医保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国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体系。
国家医保局表示,我国已从规范化推动医联体建设、有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技术方案、出台促进医疗资源共享的各项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医联体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答复透露,我国制定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城市名单,在北京上海等118个城市组建了607个医联体网格,在567个县建设了紧密型医共体,推进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试点。
根据答复,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大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进一步合理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国家医保局将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医保、医疗、医药制度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对患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差别支付政策,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助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
建议:推进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
答复:推动智能监控系统建设
目前,全国一些医院的门诊就医仍在使用纸质病历,信息化水平不高,给异地就医门诊结算带来了困难。杨绪松认为,要从国家层面推进医院门诊信息化建设,普及门诊电子病历。
针对该建议,答复回应,国家卫生健康委不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下一步,将起草相关文件,开展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等工作,持续推进包括门诊在内的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
“异地就医监管和国家平台大数据监测相结合,既能实现直接结算,又能统一标准加强就医地和参保地的监管。”杨绪松建议,国家配套异地就医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并适当扩充经办机构监管人员,加快推进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
国家医保局表示,为加强异地就医监管,该局实施大数据筛查,调取定点医药机构数据和医保中心端数据进行比对,按照当地医保管理政策设立大数据稽核模型,实现稽核工作精准化。此外,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公司、信息技术公司等机构配合开展稽核工作,连续两年聘请第三方公司,采取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进行核查。
根据答复,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推动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编码落地实施,运用大数据监管技术,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监管的精准度。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使定点医药机构能更好地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服务。
南方日报记者 汪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