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关于扎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正式印发。其中明确,养老机构恢复探视服务,可接收新入院老年人及新入职员工,春节离院的老年人及员工可返院。
据了解,在春节前,广东省民政厅发文明确春节期间为全省各类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特别防护期,鼓励引导老年人尽量留在养老机构内过节。随着春节假期结束,《通知》明确各地要始终坚持高于社会面标准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认真做好抚慰关爱工作。
入、返院老人需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
在养老服务方面,《通知》明确全省养老机构恢复探视服务,家属经提前预约、实名登记、亮码测温正常后,在限定的时间、人数、路线、区域(不进入生活区)内,可入院探视老人,探视全程佩戴口罩,遵守防控要求。
入院、返院的老年人和入职返岗员工需提供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行程码,并在机构内隔离场所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生活区。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照料中心、长者食堂等服务场所有序恢复运行。开展上门入户服务需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入户服务前要严格进行消毒,做好防护措施。堂食服务要合理安排就餐空间,鼓励采取预订送餐、预约就餐、离柜点餐、叫号取餐、错时堂食等多种形式服务,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各地及养老机构可开展多样化关爱服务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严格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做好老年人及员工关爱服务,加快疫苗接种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多样化关爱服务活动,切实帮助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养老机构要坚持每天对服务对象、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强化值班值守、物品采购、保洁消杀、食品安全、健康体检等管理工作;要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机制,继续实行日报告制度,对出现的突发情况,加强沟通、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合理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和隔离观察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换,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等。
针对老年人心理调节方面,养老机构应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可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家庭情况等条件开展个性化的亲情服务。
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分区分层组织开展小规模的文娱活动和有益的趣味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 莫冠婷 崔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