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推261套公租房 为新就业无房职工解后顾之忧

3月1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推出261套公租房,为新就业无房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本次推出的公租房采取整体租赁方式,面向大学城12所高校和住所地在广州市番禺区内且在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法(含消防)、医疗、交通、环卫部门。

新推出的261套公租房房源均在大学城佳苑,其中,户型为一房一厅的共158套、两房一厅的共103套,项目地址为番禺区佳苑东街、佳苑西街(小谷围大学城中轴线北区地段、官洲隧道南侧出入口位置),该批房源的租金标准为30元/月·m2、物管费标准为2.8元/月·m2。

本轮公租房优先面向大学城12所高校分配后再向其他申请单位分配,各户型结合供需匹配、适当调剂、职住平衡原则分配。大学城12所高校优先按需分配,房屋需求大于供应时,则按各高校对各户型申报的需求套数比例分配(某高校某户型分配套数=某户型总供应套数*某高校某户型经公示无异议的需求套数/各高校某户型经公示无异议的需求套数之和)。

如有剩余房源、户型,则面向其他申请单位按需分配。当房屋需求大于供应时,同样按各单位对各户型申报的需求套数比例分配(某单位某户型分配套数=某户型剩余套数*某单位某户型经公示无异议的需求套数/各单位某户型经公示无异议的需求套数之和)。

本次公租房有关申请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条件:

纳入本次整体租赁范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三)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2)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填写《广州市2021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下称《申请表》,附件2)。

(二)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汇总职工申请,填写《广州市2021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汇总表》(下称《申请汇总表》,附件3)、《广州市2021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人员明细表》(下称《申请人员明细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申请资料(详见《申请汇总表》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所列的资料)提交至大学城佳苑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意向申请登记。

(3)提交资料:

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纸质资料

1.《广州市2021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汇总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广州市2021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人员明细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如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医疗、交通及环卫部门则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电子文档(U盘报送)

1.《申请汇总表》Excel文件;

2.《申请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3.《申请人员明细表》Excel文件;

4.《申请人员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6.如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医疗、交通及环卫部门则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版PDF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4月9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提交地址为大学城佳苑物业服务中心受理窗口(佳苑东街2号首层)。

关于本次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项目简介、职工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分配原则、租赁期限、单位分租要求、具体受理时间段等,各单位可详见《关于广州市2021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受理申请的通告》(登录广州市住建局官网查阅)。

项目介绍

南方日报记者 郎慧 通讯员 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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