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4月7日电(郑小红 马熙茹)《深圳市公共文明建设蓝皮书(2020年)》7日在深圳市公共文明建设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同时,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有关规定,深圳多个部门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的文明行为规范实施主题和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
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庆澜表示,2020年深圳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得分为92.99分,比2019年提高了7.03分,且有4组数据可以反映去年深圳公共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包括公共环境持续改善,公共秩序不断优化,公共秩序不断优化,公益行动有序开展等四大方面。其中公共环境2020年总体得分率为91.31%,比2019年提高了4.52%。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将文明行为要求从道德“软约束”变成法律“硬约束”,以法治方式、法治思维推进相关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引导市民深化文明规范认识、养成文明行为自觉的硬措施。
结合2020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反映的不文明现象,深圳确定2021年度文明行为规范实施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文明出行主题3个,包含11项具体治理内容的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将于近期启动集中治理行动。
针对以上主题和治理清单,深圳市交通等部门分别制定了治理措施。年底,深圳市文明办也将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一年来的文明行为规范主题实施成效进行梳理总结。
陈庆澜表示 下一步,深圳市文明办将继续通过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推动各部门有针对性整改,解决公共文明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将持续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以先行示范标准,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持续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