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台胞可接种新冠疫苗 与其所在地区大陆居民执行相同政策和规范

南方日报讯 (记者/龚春辉 黄鹤林 通讯员/粤台宣)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广东于4月19日启动了在粤台湾同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在粤居住的台湾同胞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按属地管理、同等待遇原则,与其所在地区大陆居民执行相同政策和规范。

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可在居住地登记接种疫苗。在广东自愿接种的台湾同胞可通过“粤健通”微信小程序在线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需按照相关通知和指引,携带有关凭证前往指定接种点接种疫苗。

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由其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台办提出申请,并由县级以上台办组织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统一接种。

在大陆各级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当地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与所在学校大陆师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据悉,在适用人群费用承担、异常反应救治与补偿等方面,在粤居住的台湾同胞与所在地大陆居民执行一致要求和标准。

接种前,应当配合接种点工作人员完成规定程序,主动告知个人健康状况,配合医护人员询问,签署知情同意书和免责承诺书。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14天内需密切关注身体情况,如有不适要及时就医。接种期间,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身边的同学好多都打了疫苗,我也想接种疫苗增强自身免疫保障。”当天下午,来自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的台湾学生杨竣杰在珠海市人民医院成功接种第一针新冠疫苗。据悉,珠海率先在广东启动台湾同胞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工作,当天共为62名在珠台商台胞和在珠高校就读台生免费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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