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和国家卫健委共同制定的《“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托育的建设蓝图日渐清晰。
根据《实施方案》,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与此同时,这也与我国放开三孩的生育政策相适应。
“托育和养老是直接影响我国人口质量的两个重要环节。我国之前的生育政策,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发点是刺激生育率的提升,但是效果却不如预期,背后就是托育的成本太高,而且托育机构太少,导致生育意愿不强。”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广东省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秘书长、红树林高级督导级别心理咨询师叶英扬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来包括托育在内的配套措施逐步落实,究竟会产生何种影响,还需要进一步观察。但是整体来说社会配套措施的完善,确实会降低生育的压力。
应对低生育意愿
在放开生育三孩的政策落地之后,近期多地都在对生育意愿进行调查。
近日,为了解西安育龄青年对“二孩”“三孩”的生育意愿,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在西安市抽取100位育龄青年开展专项调研,显示67%的育龄青年只愿生育一个孩子;23%的育龄青年愿意接受“二孩”;可以接受“三孩”的只有8%。
其中,收入越高,“二孩”“三孩”生育意愿越低;受教育程度越高,“二孩”“三孩”生育意愿越低。同时,年龄越大,“二孩”“三孩”生育意向越强。
济南“三孩”生育意愿调查也显示,20至25岁年龄段受访者均没有生育三孩的意愿,25至30岁年龄段6.5%的受访者有生育“三孩”的意愿,30至40岁年龄段6.1%的受访者有生育“三孩”的意愿,40岁以上年龄段7.0%的受访者有生育“三孩”的意愿。
同时,在被调研对象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受访者中,生育“三孩”的意愿最高,占比14.3%;月收入30000元以上的受访者中,均没有生育“三孩”意愿。
叶英扬表示,目前青年人的生育意愿偏低有多个原因。首先是经济压力,和中年人相比,青年人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而生育和养育孩子的压力非常大。与此同时,很多青年人也更不受传宗接代的观念的影响,希望生活更自由一些。
“而且现在社会的很多保障性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如果真要生育“三孩”,幼儿园、小学的学位是不是够?孩子生病了,儿科医生是不是够?”叶英扬表示。
她指出,很多高收入的家庭并没有生育“三孩”的意愿,也与竞争压力有关。因为收入高就意味着职业压力大,特别是一些职场女性,确实有可能因为生育孩子而导致职场上升空间的降低,甚至可能不能再获得升职的机会。
尽管出现年龄和收入上的区别,整体来看“三孩”生育意愿并不高,这是为什么?
一位职场妈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她没有生育“二孩”,还远没到考虑生育“三孩”的阶段。“我身边认识的一些职业女性,有的在生完“二孩”或“三孩”之后就离开了职场,在长辈并不能很好地帮忙分担照顾小孩责任的情况下,职业女性几乎很难兼顾工作和照顾两到三个小孩,这是考虑是否生“二孩”或“三孩”最大的顾虑。”
《实施方案》也指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因素,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而当前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高、人才供给不足等挑战。
换句话来说,生育孩子导致经济负担增加,父母尤其是母亲的职业发展受到影响,这就要求社会托育服务跟上发展的需求。
董登新表示,“不愿生”的背后,一方面是生养成本太高,另一方面是生养的环节缺少社会公共服务的配套。这是“欠账”,需要及时弥补,所以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对托育服务的建设。
从生育意愿的调查也可以看出,其实很多有经济实力的父母可以负担起生育孩子的费用,但是由于职业和生活压力大,他们中很多人反而不愿意生育“三孩”,这就需要社会服务机构的进一步介入,尤其是托育机构的介入。
根据《实施方案》,在托育上的建设任务是,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其次,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引进金融机构降低企业成本
而建设托育服务体系,从而提升生育意愿,进而提升总和生育率,与改善我国老龄化的局面息息相关。
根据《实施方案》,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需求更为迫切。主要表现为,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202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6亿,今后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将以每年约1000万人的速度增长,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不断增多。
在养老服务体系上的建设任务是,首先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其次,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最后是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目前来看,在“十四五”时期,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机构将进一步发展。
为了更好地发展普惠养老与托育,《实施方案》提出要创新机制,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提出发展目标,加大对社会力量的支持,谋划一批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明确项目的类型、规模、融资方式、服务人群及计划开工时间等内容,扩大有效供给。
董登新指出,目前我国养老和托育建设都有“欠账”,但相对来说,托育的建设会更滞后一些,但现在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关口,因为如果无法解决,全面三孩的政策效果会受影响。
上述职场妈妈指出,如果托育机构比较完善,包括离家比较近,收费合理,小孩安全有足够的保障,不影响产假之后回到职场,可能会增加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意愿。
为此,《实施方案》提出了相关的补助政策。具体来看,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和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
此外,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元的标准支持旅居型机构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目前来看,针对托育的财政补贴,是模仿了对养老机构的财政补贴来做的。”董登新指出。
他表示,要更好建设托育机构,一方面要大量开设公办托育机构,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公办机构的运行效率,可以采取公办民营的方式。这既可以节约财政资金,也可以提升运营效率,使更多民间资本可以更快介入到托育的建设工程上来。
同时,为了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引进金融机构降低企业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合作,充分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和机构建设运营成本。引导战略合作机构积极对接项目,并针对性开展金融产品创新。
这意味着,养老产业和托育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但是,此前在养老机构的建设上有一个矛盾,就是很多城市的民营养老机构床位闲置。
“我们上个月考察了3个省,共10个城市的养老服务产业,发现不少民营养老院的床位利用率只有30%到40%,这里面和民营养老机构的补贴不到位,很难真的普惠全覆盖有关。这个情况我们在发展托育机构上需要借鉴,要一开始就真的推广普惠性供给。”董登新说。
(作者:陈洁 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