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何雅柔 通讯员/粤卫信)今天(7月24日),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即日起广东省全面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推进12-17岁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
当前,海外新冠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存在,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从今年3月份开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广东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全民接种。截至7月24日12时,全省累计接种15046.58万剂次,累计接种8632.43万人,共有6635.11万人完成全程接种,按照我省1.26亿常住人口计算,全人群至少1剂接种率68.50%,全程接种覆盖率52.65%。7月1日起,广东全面放开60岁以上人群接种,截至目前累计接种518.71万剂次,累计接种446.76万人。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对于构建群体免疫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安排,全省将分阶段实施12-17岁无禁忌症的在校学生疫苗接种工作。其中15-17岁学生于7月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完成全程接种;12-14岁学生,8月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完成全程接种。9月将对应接未接的12-17岁人群查漏补缺,组织补种。具体接种安排由学校通知。非在校的12-17岁人群由社区组织接种。
据介绍,目前可用于12-17岁人群紧急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只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及分包装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需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接种第1剂的8周内尽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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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苗通常的接种禁忌是什么?
按照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新冠病毒疫苗通常的接种禁忌包括:
①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②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③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④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⑤妊娠期妇女。
疫苗接种有哪些注意事项?
①18岁以下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陪同,并携带监护人及受种人身份证明。
②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③配合有关信息查验。
④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等信息,以便医生评估是否适合接种。
⑤接种后务必在现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⑥离开接种门诊后如果出现持续不适或不适加剧,要尽快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