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地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近日,记者来到广州梦享社区,看到房内阳台、浴室、沙发、床铺等一应俱全,基本可以拎包入住。住户黄嘉馨对公寓的环境很满意,“刚毕业那会住在城中村,很吵也不安全,这里的设施就比较完备”。黄嘉馨工作的公司离公寓不远,骑车10分钟就能到达。

和黄嘉馨一样,当前在广州、深圳等多个人口净流入城市,越来越多青年人和新市民选择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配套较完善成为他们选择的重要原因。

目前,随着国家加快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广东5个试点地市加快推进建设。与此同时,广东正在构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各类群体的住房问题。

广州

探索形成七大筹建方式

“之前租几乎同样大小的房子要2000元,梦享社区只需要1500元。”23岁的覃诺毕业后从广西来到广州,在一家自媒体公司工作。

“我最早租的是城中村的握手楼,人员复杂,容易被周边的声响打扰。”覃诺说,现在公寓有统一管理,每栋楼都有监控,而且住的都是年轻人,更规范、安全,“比如之前马桶坏了,联系管理员后很快就有人上门维修,省心很多”。

另外,交通条件也更完善。“出门可以坐公交直达地铁站,去各个商场也很近,在这里住得比较舒服。”

梦享社区运营总监罗金良介绍,梦享社区通过存量房源整租运营的方式建成,运用了广州探索的“政企银”三方合作模式,即通过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专业化租赁企业整租城中村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出租率95%左右,租金低于周边15%左右。”

当前,广州这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在惠及越来越多新市民和青年人。

2020年,广州出台试点方案,明确政策性租赁住房的筹集方式、支持政策、运营管理等,有序推进试点。

探索至今,广州初步形成了“工改租、商改租”、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产业园区配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土地公开出让新建、存量房源整租运营和城中村改造配置七大筹建方式。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已完成筹建13.37万套(间),而“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

深圳

提量提质建百万公共住房

虽已过去一年多,但雷珍珍仍记得搬家那天的情景。去年5月中旬,她来到位于深圳南山区电力花园小区的新家,“打开新家大门全家人都好开心,漂了几年终于有了特别安定的感觉”。

当前,越来越多年轻人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扎根深圳。2018年,深圳启动被称为“二次房改”的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提出到2035年提供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住房不少于100万套的供应目标,超出了未来供应商品房的数量。今年7月,深圳提出计划在今年再筹建10万套/间租赁住房。

就在不久前结束公示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中,深圳还提出,到2035年规划新增各类住房200万套以上,其中公共住房占比不低于新增住房总套数的60%。

同时,深圳也不断提升公共住房品质。7月27日,深圳发布《公共住房建设标准》规定,配建公共住房应与所在项目其他住房享受共同的配套设施、公共绿化、公共空间和同等的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

东莞

已建立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

兰剑今年29岁,在一家快递公司从事后台运营管理。1年前,公司将他从上海调到东莞。他找了很多房子,一般一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需1800—2000元。后来了解到莞寓市人才安居社区,同样大小的房子,享受优惠后房租只需1420元,他立马住了进来。

“我之前对东莞不熟悉,很担心申请流程复杂,没想到申请莞寓非常便捷。”兰剑说,只需出具身份证等,就能快速便捷完成操作,还有管家在旁边指导。

当下,东莞在大力推进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正让像兰剑一样的年轻人安居乐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莞已起草了《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正进行意见征求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同时,东莞在同步筹集房源,今年来共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982套。截至今年6月底,东莞已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2240套。

不断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正成为东莞引进和留住青年人才的一大优势。欧洪远大学毕业后,来到东莞入住莞寓。“这里经常组织阅读会、看电影、包饺子、相亲交友等活动,给了我家的感觉。”目前,欧洪远已经把户口迁到东莞,在这里扎下了根。

此外,在佛山,一套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也在筹建中。佛山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已起草工作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推动土地、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发展速度。

“十四五”期间佛山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2.5万套。另外,佛山在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发放租赁补贴等其他方面也取得较明显成效。

南方日报记者 张子俊 吴擒虎

郎慧 李斌 华声宇 叶洁纯

实习生 王熠辰 李各力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