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铁站偷拍女性裙底!一男子被深圳铁路警方行政拘留

8月25日,一男子在福田高铁站乘坐高铁时,用手机偷拍女性乘务员裙底,被深圳铁路公安处福田高铁站派出所民警抓获。深圳铁路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当天上午9时50分许,从福田开往广州南的G6590次列车在福田站停靠等待上客,列车长小美(化名)一如既往地在4号车厢门口立岗,一名背着背包的男性旅客从列车长立岗的4号车厢门登上了列车,但不一会,列车长就看到该旅客将背包放下后走出了车厢外,列车长以为是下来透气的,谁知,她无意中通过车窗的反光玻璃,发现该男子用手机在身后偷拍自己的裙底。她立刻转身质问该男子,男子十分慌张,一边后退一边删除了照片。为了不耽误列车准时发车,列车长没有继续质问,待该旅客上车列车发车后,立刻致电福田站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福田站派出所迅速出警,根据列车长提供的信息,即刻前往深圳北站,将该男子截获,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一开始,该男子以为删除了照片,民警没有证据,不愿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但在视频证据面前,该男子最终老实交代了自己偷拍女性裙底的经过,经查,该男子叫小王(化名),今年30岁,当天本计划乘车去广州,从福田站乘车时,看到列车长身穿短裙,一时起了歹心,两次绕到该女子身后弯腰拍摄,谁知道被列车长抓了现行,被发现后,他第一时间删除了照片,但在列车上,他越想越担心,害怕在列车上被抓,于是本计划直接乘车到广州南站的他,在列车上购买了深圳北开往广州南的其他列车的车票,10时50分许,小王在深圳北站下了车,谁知在换乘时被深圳铁路警方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偷拍用手机一部。

在接受调查时,小王一再强调,自己平时也很痛恨这种偷拍的行为,但不知道为啥,当天被迷了心窍,干出了这种违法的事情。深圳铁路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作案工具手机一部。

南方日报记者 王佳欣 通讯员 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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