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4月1日电(唐贵江 祝桂峰 李顺球) 记者从广东省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江门市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印发修订后的《广东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海上大熊猫”中华白海豚(资料图)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供图《办法》明确保护区内应遵守的规定和禁止行为,例如禁止捕捉、杀害中华白海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中华白海豚及其制品,禁止食用中华白海豚及生产、经营使用中华白海豚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在保护区内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或生产设施等。
据了解,台山市大襟岛至三杯酒岛附近海域为广东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该保护区管理处高级工程师刘伟介绍,科考调查结果显示,广东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海域有中华白海豚种群数量约300头,是我国重要的中华白海豚集中分布区域。
2011年,为保护珍贵、濒危的中华白海豚野生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江门市在广东省率先出台了保护区管理办法,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次修订,是对原管理办法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机构改革后部门管理职能调整而带来的不衔接、不适应、不相符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保护全力。”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办法》规定了适用范围、监管部门职责、保护区管理处职责、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渔业资源保护、中华白海豚救护和处置措施、禁止行为等内容,明确了突发情况处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奖励措施和法律责任等要求。
“中华白海豚被誉为‘海上大熊猫’,是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也是评价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好坏的重要指示物种。近年来,保护区管理处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通过开展科普宣教、巡航管护、科研合作、环境监测等工作,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刘伟说。
刘伟表示,在广东省林业局和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保护区管理处接下来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宣传保护中华白海豚的意义,让公众知晓在保护区内应遵守的规定和禁止行为,普及增强社会公众对中华白海豚和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