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2日12时,深圳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07例。深圳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提醒,已出现3例属于散发的社区传播病例,均无明确暴露史。目前深圳确诊病例仍以输入性病例为主。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孔东锋介绍,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综合研判,3例病例存在共同特点,第一,在发病前的最长潜伏期(14天)之内,都未离开过深圳;第二,最长潜伏期之内没有前往疫情高发地区省份,没有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第三,也没有接触过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病例。
3例病例情况如下:病例1为年长女性,发病前14天未离开过深圳。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没有明确暴露史。但其目前不配合调查工作,辖区疾控机构正与相关部门联系,拟开展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病例2为年轻女性,发病前14天未离开过深圳,没有明确接触史,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发病前有外出就餐史,并曾前往健身、水疗等人群密集场所。
病例3为年轻男性,是一名外卖员,发病前14天,一直在工作,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没有明确接触史。
根据目前监测情况,这3例是散发病例。孔东锋表示,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深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仍以输入性病例为主,这3例只占到1.5%。在很多传染病的传播过程中,社区传播是一个常见的情况,比如说流感、水痘,社区获得性肺炎等,都会出现社区传播。这三例患者可能是在日常交往过程中接触到了传染源等。
出现社区传播,也许市民会有担心,孔东锋表示,对于防控工作来说,一定要坚持市民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以下几点:居家和工作场所多通风;勤洗手,尤其接触公共物品后要多洗手;少聚会,减少去人多不通风场所,外出前往公共场所一定要佩戴口罩。
“疫情的发展,有待我们进一步监测评估。社区传播提醒了我们在接下来调查中,要更为细致地调查和研判。”孔东锋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他呼吁,对于确诊病例,一定要配合完成疾控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申报行踪,主动配合调查。如果病例隐瞒行踪、密切接触对象,造成疫情蔓延传播的按照相关法律最高刑罚可判7年。
南方日报记者 张大川 向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