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年秋季学期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夕,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各学校要科学精准防控,织牢织密校园疫情防控网络,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开学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在当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领导下,时刻紧绷校园疫情防控之弦。不断完善学生返校工作专班齐抓共管、融合高效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织密织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工作网络,压实责任管事,分类施策管人,明确标准管场所,明确规范管过程,备齐预案管应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不留死角。

需要注意的是,各级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在开学前一周,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教学安排等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逐项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开学。

“要压实工作责任。”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对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要坚决纠正指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分布情况

《通知》提出,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的防控要求,完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报备制度,逐一建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师生百分百安全返校。

同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有序返校。秋季入学新生、新入职的教职员工应在录取(用)后,纳入学校疫情防控网络,及时进行健康检测与管理服务。

《通知》还提出,对疫情防控重点师生员工(包括传染病急性期和结核病治疗期人员;14天内来自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正在实施医学观察的人员;治愈出院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在境外人员等),返校安排要做到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省份、分期、分批错峰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要求设置好临时隔离留观室(区)。高校、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区域(宿舍),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等保障。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对健康申报或体检、晨午检发现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如流感、肺结核病等)的师生员工,未返校的应暂缓返校,已返校的应请假隔离治疗。严格落实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外籍师生、港澳台籍师生、跨境就读学生入粤后的健康管理制度,同时要深入细致做好健康服务工作。

南方日报记者 吴少敏 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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