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引发社会普遍关注。方案明确,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开始参加免试认定改革,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引导综合院校举办教师教育
8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毕业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改由院校考核教学能力,允许教育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此次方案印发,是对上述决定的细化落实。
本次方案透露若干师范教育未来趋势,值得重点关注。方案指出,推进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主要目标是要规划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同时,推进改革另一重要目标是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促进师范生就业。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要求,引导高水平综合院校举办教师教育,提升教师来源质量。
2021届及以后毕业生可免试
方案明确,对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证书有效期3年。
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开始参加免试认定改革,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方案同时分类确定了任教学段和学科——
对以幼儿园、小学教师为培养目的的教育类硕士和公费师范生,考核合格的,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
对以初中学科教师、高中学科教师、中职文化课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为培养目的的教育类硕士和公费师范生,考核合格的,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中、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
对以初中学科教师、高中学科教师、中职教师为培养目的,但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硕士和公费师范生,应加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考核合格的,申请认定与“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的初中、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
不得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
方案要求,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要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应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同时,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包括加强培养过程性考核;统一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机制等。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各有关高校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杜玮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