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年底前肇庆将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垃圾运输车超载

为进一步规范肇庆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和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对城区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整治并建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结合肇庆城区实际,《肇庆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近期出炉。

根据《方案》制定的任务,2020年年底前,肇庆将建立市、区两级建筑垃圾处置综合信息平台,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投入使用,各区全面实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垃圾运输车超载、超限、超速、扬撒滴漏等现象。

为实现目标,肇庆将根据城区实际,充分利用马安垃圾场现有用地,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建设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厂,采用消纳方式,同为日后建筑垃圾资源化做配置。

同时,肇庆市内各地将统一建筑垃圾运输车车辆标准,在肇庆城区范围内运输建筑垃圾的四轴自卸车,应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车辆载重相关要求,车厢密闭顶盖可采用摇臂式双节(整体)前移盖板、平推式折叠硬质盖板或纵向平推式柔性篷布顶盖。

为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管理,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实行准运制审批管理,取得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核发的《肇庆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后方可运输。且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实施企业化运作、集约化管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需符合《肇庆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指导意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建筑垃圾运输车安装车载终端,实现车载终端与管理平台对接,实时监控车辆运作状况。

《方案》还提出要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建筑工地需取得建筑垃圾排放核准,并将建筑垃圾运输交由经核准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进行运输。对使用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或现场检查发现达不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口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建筑垃圾运输车密闭运输“六个100%”防尘措施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经主管部门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工。此外,对于砂场等源头,市水利、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监督建设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河道堆砂场、干散货码头等业主单位做好物料装卸抑尘、运输车辆冲洗、密闭运输措施。

此外,为了加强管理,相关部门还将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运输、无资质运输、无证照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沿途抛洒滴漏、车轮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由无资质、证照不齐等企业运输的行为。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蓝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