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龙岗区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近年来,该区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提升龙岗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作为龙岗创新发展、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力开展水体、大气、固废等污染防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龙岗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大运场馆龙岗宣供图大运场馆龙岗宣供图

据介绍,该区2016年成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督查机制,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生态、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纵深推进“利剑”“散乱污”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深圳市首创跨界联合执法模式,与惠州、东莞等地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推动河流精细化联防联治。构建巡查、整治、执法“三张网”,实行“环保管家”“环保主任”等环境治理新举措,不断加强污染源精细化管理。还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充分维护和保障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龙岗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区将以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新起点,奋力在新时代改革开放中开创龙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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