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打击规避、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吴川法院始终将执行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精心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紧张有序的集中执行行动。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过程,有效地震慑、惩治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11月12日上午8时40分,随着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秋强一声令下:“出发!”打响了吴川法院“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强制执行行动的第一枪。
警灯闪烁,警笛响起,24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从法院出发,分别奔赴两个执行现场,正式拉开强制拆迁执行行动的序幕。
据了解,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李甲和李乙(分属两个执行案件)分别在合同到期后拒交租金,但仍占用申请执行人樟铺镇某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经营养鸡禽。经协商无果后,申请执行人遂向吴川法院起诉,案经审理,判决李甲拆除其占用的位于樟铺镇某1岭的870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鸡舍;判决被执行人李乙拆除其占用的位于樟铺镇某2岭的1298平方米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鸡舍。判决生效后,李甲、李乙仍拒绝交还涉案土地,亦不拆除涉案土地上的鸡舍及房屋等建筑物。吴川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先后向两被执行人发出拆迁公告、督促拆迁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以及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两被执行人在搬清鸡只和养殖设备等物品后,仍拒绝自行拆除建筑物。经吴川法院执行局商议,决定对两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由于涉案两岭地同属一个村民小组辖区内,该院决定同日对两案开展强制拆迁执行行动。
为顺利执结这两起“骨头案”,当天,执行干警分成:2个实施组、2个现场保障组、1个联络组、1个后勤组。为保证执行过程公开透明,不仅安排干警全程跟拍记录,还邀请了樟铺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派员配合参与执行活动,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执行现场见证执行的全过程。案经过6个多小时的拆除执行,将已拆迁平整的涉案土地交付给上述村集体,两起案子完满执结。
因李某某长期占用钟某某的宅基地,用以堆放建筑废料及放置小汽车,钟某某经多次与李某某协商无果后,遂向吴川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李某某停止侵权,并自行清除位于钟某某所有的土地上的建筑废料和移走小汽车,不得妨害钟某某对案涉土地的使用。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吴川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先后向被执行人李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清除公告、督促清除通知书以及限制高消费,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
当天下午3时30分,在烈日当空下,吴川法院到达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在社区工作者、派出所民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宣读了执行决定书。
李副院长宣布:“强制执行,现在开始!”实施组执行干警安排钩机清理涉案土地上的建筑废弃物,并做好物品清点笔录,列好清单,清除完毕后,由社区工作者、申请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此次活动圆满完成,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形成了强大威慑力,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执行难题。
接下来,吴川法院将继续举全院之力攻坚克难,以“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执行强制措施力度,开展多种类型的执行活动,强化执行威慑,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查漏洞补短板,有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曾昭鹤 林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