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不得”会杀死社区团购吗?

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六家互联网头部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为社区团购行为规定了“九个不得”:不得滥用自主定价权、不得达成垄断协议、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强监管的背后,是对“野蛮生长”的社区团购做出的正面回应。

一天时间店铺遍及36个城市,进价1.6元的土豆卖0.9元一斤……高速扩张、低价销售的虚拟交易场景成为社区团购的突出特征。当资本之手触及老百姓的菜篮子时,出于“前瞻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考虑,“该出手时就出手”也值得理解。维护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疲于奔命的菜贩留有一席之地……从不同社会主体出发所划定的九条“红线”,无疑也是对各方利益关切的一种保护。

不过,社区团购不是“潘多拉魔盒”,相关部门“加强监管”而非“完全取缔”,也说明了这点。

社区团购以社区为基本单位,采用先行下单的预售方式,平台以数据为依托集中进行采购,这种规模化、数字化的经济新业态值得肯定。互联网平台凭借其掌握的丰富数据资源,可以有效调控生产,从而促进中上游生产端群体的发育,减少市场经济的盲目性特征给农民群体带来的不利影响。

从位于下游的消费者角度看,社区团购也存在诸多优势。在一二线城市的消费者看来,社区团购可以节约宝贵的时间。在价格敏感性更高的三四线城市消费者看来,社区团购“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物美价廉无疑是最大的亮点。再加上资本的激烈竞争,消费者的获益程度还会被放大。

“每一种好处都有它的负担”。资本具有先天的逐利倾向,这是不争的事实。互联网企业惦记“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是表象,其“野心”却是在流量富庶之地“开疆拓土”,很有可能会带来垄断的结果。这一点才是真正需要引起各方注意和警惕的。

遍地开花的社区团购有弊有利,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互联网头部企业的监管力度,避免“泡沫下的繁荣”。

【作者】 孙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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