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1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也随之出炉。其中之一的民生实事有“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
随后,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2020年,广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5元、235元,2021年将继续提高到181元、243元。
全省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排全国前列
据了解,在2020年,广东民政系统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工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保持全国前列。
2020年,广东省民政厅比往年提前两个多月印发省低保、特困提标文件,督促指导各地6月10日前保质完成提标任务。
2020年,全省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870元、712元,比2019年提高60元、32元,分别在全国排名第4位、第6位。月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414元、1150元,比2019年提高91元、51元,均在全国排名第5位。
另外,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手机APP入户核查等手段,主动掌握75.2万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做到及时帮扶。
疫情防控期间,首创电子授权,“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线社会救助在线申请,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翻倍
目前,广东有孤儿1.6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6万、农村留守儿童17万余人,困境儿童11万余人。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标准逐年提高。
2020年全省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1820元/人/月,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110元/人/月,连续4年提前完成“十件民生实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孤儿基本生活费较2016年提高了35%。
另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实现翻倍增长。
2016年,广东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保障金。2020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从低保标准提高到散居孤儿标准1110元/人·月,实现翻倍增长,月人均增加610元。
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145万人次
在残疾人补贴方面,广东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同时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两项制度,成为当前减轻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负担的重要政策支撑。
2020年,广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5元、235元,2021年将继续提高到181元、243元。
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145万人次(其中享受困难生活补贴42万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103万人),补贴标准和覆盖范围持续处于全国前列。
【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莫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