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码监管全部涉房贷款,每季度滚动排查资金流向

继上周,三部门联合发布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通知后,今日市场消息称深圳加码监管全部涉房贷款,每季度滚动排查资金流向。

据多方媒体报道,深圳近日加码涉房地产类贷款资金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每季度将经营贷、按揭、开发贷、消费贷、信用卡等排查结果报送监管机构。

据悉,滚动排查范围为截至报告期末的所有存量业务,包括房地产对公和个人信贷业务、经营用途贷款、消费类贷款、信用卡以及理财、投资等表内外融资业务,其中经营用途贷款是排查重点,排查结果于每季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

此前的3月26日,银保监会、住建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从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建立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上述通知要求,加强信贷需求审核。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三是加强贷款期限管理。要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这是银保监会等部门首次系统对经营贷进行管控的政策,进一步体现了房地产市场从紧从严的导向。

此次政策明确,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从这里规定可以看出,这两年房产炒作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做法,即先借款买房然后通过抵押来套取资金,这是一种很隐蔽的骗贷模式。当前对于此类抵押的做法进行规范,有助于打击“买房-抵押-融资-再买房”的炒房模式。

从深圳地区来看,据多方媒体报道,此前的今年3月,深圳市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日前召集各大商业银行开会,要求银行核查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且主要针对2020年5月1日以后发放的1000万元以下普惠口径贷款,以及以个人名义申请的房抵经营贷。其中,抵押物过户时间与贷款申请时间间隔短于8个月的贷款被列为核查重点,而此前银行发放抵押经营贷时,对抵押物过户时间的要求往往是不少于6个月。这也是深圳监管机构在2020年4月经营贷流入楼市排查后的又一次专项行动。

在此基础上,此次信息显示,涉房资金流向将按季度排查,贷后排查升级。

根据央行、银保监会在2020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房贷占比设置上限,按照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其中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一档,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叶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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