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物管区域需建立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强制管理制度

烈日炎炎,如今的广州已进入“30+”摄氏度高温的初夏,由于电动车辆在居家室内、电梯间、楼梯间停放和充电的情况逐渐增加,导致了因在室内停放和充电引发的火灾也呈增长趋势。

近日,为防患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引发火灾,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就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事项发布如下警示: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的管理,严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引导居民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停放地点,电动车充电应在相关部门指定区域进行充电。对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制止,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履行向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的责任,并保留证据。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项目加强消防安全宣传,配合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的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居民规范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服务范围内电动车定点停放区域的充电线路、装置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并报告安装运营单位等相关部门,并做好区域防患警戒隔离。

五、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重点加强消防通道、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定点停放区域的安全巡查,建立巡查台账。

六、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巡查过程中每个环节做好记录及留存相关依据,避免因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未及时发现、劝阻和报告,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责任。

七、各物业管理区域要通过业主大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通过公示)建立强制管理制度。严禁各类电动车辆进梯(含电梯)、上楼、入户;对于未设单元门禁的物业管理区域要公开禁止规定,并强调不按规定和自行将电动车辆进梯、上楼、入户的要对所有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做到家喻户晓。

此外,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会长贺栩模介绍,除气温增高带来的隐患之外,危险也来源于操作不当或设备自身问题,他建议市民及时自查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是否超过使用年限,并务必及时更换电池以免危险发生。贺栩模还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充电时务必找到与车型电池匹配的充电电源;停放电动车时,应注意保护车辆不在阳光下暴晒,尽量选择停车棚或阴凉处停放。同时,注意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地下室和楼栋等密闭空间、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间。

【南方+记者】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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